【评估建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的建议
来源: | 作者:alice | 发布时间: 2023-02-23 | 240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5月22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应有之义。

    一、评估意义与目的

    (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相比,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2019年5月22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提出从2019年启动第一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评估认定开始,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树立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标杆,开创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评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的应有之义。

    (二)自身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是被实践证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有利于倒逼各部门找差距、补短板、激发内生动力,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在组织领导方面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与执行还不到位。组织领导方面,部分领导干部对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识还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学得不深不透,向下传导压力不够,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力度自上而下逐级递减的发展态势。

    (二)行政执法体制未理顺,执法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不平衡,省辖县(市)、县(市)辖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全理顺,行政执法还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重罚轻管、适用法律不规范等现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监管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行政行为的制约监督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行政执法机关内部,监督行政执法权力的制度还不够健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未真正有效发挥作用。

    (四)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放管服”改革有待持续深入推进,部分地方贯彻落实中央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决策部署不到位。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信用监管机制建立方面,具体落实情况和社会反响因受限于客观原因,未能完全核实。

    三、国评建议

    (一)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建设法治政府,县级政府是基础和关键,这是由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县级政府是基层政府的核心。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以县级政府为核心的基层政府。当前,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已进入攻坚阶段,工作成效如何?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由谁说了算?这就需要有效地监督和评估。实践中,不少地方都采取了“第三方评估”的创新举措,避免了自弹自唱,监督了法律和政策的落地落实情况,也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第三方法治政府评估,可以发挥第三方评估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特作用,有利于全面掌握依法行政工作的进展情况,准确评估法治政府建设的状况和水平。

    (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是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理论研究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主题,观点明确,内容充实,论证有力,坚持问题导向,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并提供创新性见解和有效对策建议,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三)举办法治研讨会。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背景之下,如何更好地整合地方法治机构职能,确立法治机构在政府部门中的定位,直接关涉到法治机构改革的成功。通过举办研讨会能够为地方法治机构改革提供一些建设性意见,保障改革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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