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建议】关于《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推进情况监测的建议
来源: | 作者:alice | 发布时间: 2023-02-14 | 224 次浏览 | 分享到:

    一、监测意义与目的

    (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将承载更多使命、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

法治社会建设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社会建设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法治社会建设要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社会建设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价,成果人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自身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通过诊断性评估,能够精准查找在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目标不清晰、执行有脱节、不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寻求破解基层法治建设中接不住不能改、缺动力不愿改、怕出错不敢干的方法,真正实现由评估促建设、促发展、促改革。

    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执法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的问题还比较多。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高,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执法程序还不够规范,存在口讲手拗形象;部分单位的责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多头执法,权责不对等,存在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执法方式有时过于简单粗暴。

    (二)监督相对乏力。不管是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还是社会舆论监督,由于受体制、机制和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监督还有盲区,监督还有硬伤,或多或少存在着不善监督、不愿监督和不敢监督的问题,监督尚未形成真正合力,监督的法定效力还不够。

    (三)法治意识还不够强。当前,正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关键期,各类新矛盾和新问题不断出现,这些问题的出现,归根结底就是全社会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认识错位,意识不强造成的。

    (四)管理有所缺位。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还没有完全深入人心,对乡村、社区的管理还有盲区,方式还比较单一,主动上门服务少,跟踪动态管理少。如人口管理、综治维稳等社会管理还有待加强。

    三、国评建议

    (一)开展法治社会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县级政府是基础和关键,这是由县级政府在我国政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的。在我国的政权体系中,县级政府是基层政府的核心。法治社会建设的重点和难点,都在以县级政府为核心的基层政府。实践中,不少地方都采取了“第三方评估”的创新举措,避免了自弹自唱,监督了法治社会建设落实情况。开展第三方法治社会建设评估,可以发挥第三方评估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特作用,有利于全面掌握法治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准确评估法治社会建设的状况和水平。

    (二)开展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理论研究,有助于更好地为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决策参考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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