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估建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情况第三方评估的建议
来源: | 作者:alice | 发布时间: 2023-03-06 | 264 次浏览 | 分享到: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认真开展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能够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通过借用“外脑”,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一、评估意义与目的

    (一)积极响应上级要求的需要。《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认真开展督查,引入第三方评估和社会评价,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执法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能够增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通过借用“外脑”,为执法检查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推动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二)自身开展工作的实际需要。各级政府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为安全生产执法“把脉问诊”,能够提高监督工作的客观性、权威性,用更加客观、中立的视角,去审视、评价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使监督更有力度、更具权威,可以促进法律制度健全完善、有效实施。

    二、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对执法评估考核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对安全生产现状和基层监管状况的过程考核认识不到位,仍停留在以往的、年底对照考核清单查看部门材料的老观念上,重年终考核、轻季度考核,重资料考核、轻现场考核,对现行考核方式不适应。

    (二)执法能力不足,行政处罚力度不够。安全生产方面的执法力量不足,执法人员数量与企业数量、规模不匹配,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严重不足;无执法权的监管部门,在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过程中,对发现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按照程序移交相关执法部门的主动性不强,移交数量少。

    (三)监管措施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改缺少闭环管理。一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停留在电话、微信群等方式进行通知传达;二是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到企业现场监管检查少,检查重形式、轻实效,重过程、轻结果,程序不规范,检查文书材料不齐全;三是未形成闭环管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不能持续跟进监管。

    三、国评建议

    (一)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转变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考核方式,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切实杜绝走过场、说情风,真正摸清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现状,发现问题和不足,倒逼生产经营单位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增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升。

    (二)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创新课题研究。课题旨在通过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科学路径,大力提升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水平,努力实现安全生产根本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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